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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仏英】现在,请谈一谈你最爱的那个人2015.3.8

25年:我爱他,他爱我,理所当然的事,从还未出生时就注定了。

弗朗西斯·波诺弗瓦,25岁

 

我今年二十五岁,我爱了他二十五年。我的意思是,从我还不知道自己是谁的时候起……我说真的。我们是邻居,出生于同一家医院,他比我晚几个月。那时候我们两家本打算订娃娃亲,但生下来是两个男孩,大人们很失望。我们六七岁的时候,他们给我们讲了这事,我和亚瑟,亚瑟,我们对望了一眼,从彼此眼里看见了深深的庆幸与嫌弃。

我们小时候很合不来,性格问题;当然我们现在在一起,这说明性格不是问题。我不知道小时候是因为什么……呃,大概是性格问题。四岁的时候,我记得很清楚,那时候我长得比他高,我喜欢穿裙子。我喜欢一切漂亮的东西,裙子很漂亮。我穿裙子,他穿他那刻板的老土的小西装,看上去像个小老头。我们办家家酒,他向我求婚,我答应了他。他偷他祖奶奶的猫眼戒指,以前我们都用锡环,而我每一次都拒绝他,因为他太矮。而我答应他的那一次,是因为猫眼戒指真的很漂亮,很配我。我们后来找戒指找了一个下午,它最后滚到沙发后面去了,我觉得那是亚瑟干的,而他指责我。

我们关系变坏是一年多以后吧,我不再穿裙子了,但我依旧穿得比他漂亮。虽然他一直不承认,但我知道他一定一直以为我是女孩子,因为每次提起那些求婚他都会发飙,然后一脚把我踢下床。真的是毫不留情。那时候我们吵闹、打架、互相辱骂,每次都打算要老死不相往来,然后破灭在隔三差五的大人们的家庭聚餐上,然后又吵闹、打架、互相辱骂。

八岁,我开始交女朋友。太多太多个,我记不清了。亚瑟倒是为我守身如玉,也可能是他太无趣了,没有人愿意和他交往。不管怎么说,他毕竟长相只是不错,不错,意味着不如我。当时我觉得他在这方面输给我输得太惨不忍睹了,我都不太好意思嘲笑他……不过我现在想来,还真的不好说输赢这码事。

我交往过那么多女朋友,只有他把我套牢了,他可是相当有本事。他成绩很好,我拼了命才跟他挤上了同一所高中。就是在那时候我意识到我喜欢他的。十六岁?十五岁?总之事情糟糕得一发不可收拾。只要我一意识到自己喜欢他,就刹不住车了。我回忆起出生至今的所有情景,每一幕都有他,就连约会我都经常碰见他:打工啦,打球啦,只是恰好路过你忙你的天哪只求你不要在路边上玩儿车震好吗傻逼弗朗西斯啦。

现在我都经常回忆他,通过这些回忆我发现,一直以来,我可能一直以来都喜欢他。他是这么一个人,从一开始就在我的身边,所以我太熟悉了,熟悉得忽略了什么其他的可能性。潜意识里我是把他当做亲人的,然后现在法律也承认了。对我而言,事实很容易,要发现却难。这种情况也是有的不是吗?通常发生在相爱很久以至于都忘了自己正在相爱的老夫妇上,因为对彼此来说,彼此都再自然不过了——你会刻意地去呼吸吗?刻意地心跳?根本不。

叛逆期的孩子们总是会间歇性忘记自己爱着自己的父母,但其实他们真的爱着。我和亚瑟的叛逆期大概就是小时候了,自从我意识到我爱他,我就觉得在草地上翻滚、用额头撞对方、拳打脚踢,这一切都像极了在野地里打炮。

但我胆子很小,我善于挑逗,可我从来没有告过白,都是女孩子自己来找我,一个接一个。我一边和她们不间断地约会一边想着亚瑟·柯克兰,日思夜想,日思夜想,为他发狂,可我不敢去找他。高中时我们关系还是不好,但不像小时候那样,我们只是文明有修养地互相冷嘲热讽,给对方使绊子,比赛较劲,唯独不动手。我很不高兴不能够动手,我真的很渴望接触他,虽然他长大后就再也不跟我在野地里打炮了。

高中毕业那晚我吻了他,我当时喝了酒,酒壮怂人胆,我冲过去啃他,脑子里肯定没想别的。我爱他,他爱我,理所当然的事,从还未出生时就注定了,娃娃亲万岁。他当然爱我,不然他不会任由我吻他,不会任由我拉他回家,不会和我从床上滚到了地上。……也可能只是我?总之我第二天是在地上醒来的,亚瑟已经不见了。

我知道他是清醒的,他不喝酒,他酒精过敏。所以我没想太多,我觉得他和我一样,早就做好思想准备了,我就直接去找他。他妈妈告诉我他不愿见我,我于是大喊大叫,试图爬他的窗,给他说好话,说情话,我也不知道我说了些什么乱七八糟的,我只是大喊大叫,不停地说、说、说。

他最后从窗户里扔了一条芭比娃娃的裙子下来,我以前给他的。他对我说:“去你的,弗朗西斯!穿着你的裙子给我滚蛋,你这个该死的娘炮!”

要不是他妈妈还在家,我可能会毫无顾忌地冲他喊“而你被娘炮干了,亚瑟·柯克兰”。大人们习惯了我们层出不穷的脏话,但这个他们可没那么快接受。所以我回答他:“你现在对着性感芭比的裸体在做什么吗?”

然后我就跑了,半夜爬进他家,他抱着那芭比娃娃睡觉,样子傻透了。我把芭比娃娃从他怀里揪出来扔到一边,他睁开眼的样子像是要生吞了我。接下来他的脸一直红到耳根,变戏法一样地红起来,他打我、踹我、撞我,我们就翻滚在一起,在他房间里又来了两炮。

完事后我睡在他旁边,低声问他被一个娘炮干感觉怎么样。他没力气了,只还能够瞪我。我又把他吻到连瞪我的力气都没有才停下来,然后我们抱着睡觉。那种占有的感觉,我真想吃了他,吃了他,或者我想,为什么我们没有生成连体婴儿?一转头就能接吻的那种?

只是我们一直没有提到过交往,或者喜欢,或者爱。我不敢说,我不知道他是怎么一回事。我们仿佛是炮友,朋友,炮友,朋友。好炮朋友。我断定我们相爱,我靠这个自我满足。我想没有关系,我们早就不是嘴上证明爱情的阶段了——事实也证明我是正确的。

大学毕业后我们工作,我们同居,我们除了名义什么也不缺,我整个大学时光都没有再交过女朋友,我在心里已经给了亚瑟·柯克兰这个名义。我们没人开口,而我前段时间一直在想着开口这件事。就是前段时间,准确点,三个月前,我开始筹划结婚。我们的名义直接跳级了。我在我的生日那天开始向他求婚,用的是他向我求婚时那套把戏,无数次拒绝锡环、草环、铁圈、绳圈,最后才是戒指。整个过程结束于他的生日那天,他接受了戒指,我一并给了他所有的锡环、草环、铁圈和绳圈。

上星期我们刚刚婚礼结束,他坚持需要一个蜜月。他一向固执,爱走程序,他有病。我不太在意程序,不过我跟着他走。婚礼上我跟他说过,既然我们都是彼此的始了,做彼此的终难道不是顺理成章的吗?我是指各种意义上。我们都不觉得太早,更早的早就有过了。我们是彼此的始终,瞧,二十五年,已经过去四分之一了。时间没那么漫长,而我们足够坚定能不被它打垮。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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